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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週二晚上我發生了一件重大事故,

事發經過我已經記不得了,只記得當時救護車來了,

警察一直逼我去醫院,而我拼命拒絕,

看起來沒有外傷,但警方一直擔心我有胸骨骨折的可能,

他們說,如果我沒有繫安全帶的話,那我可能就會飛出去了。

 

是的,我撞車了,而且時速不慢。

 

於是,知道我出事的人,我都說,你要很高興還能見到我,

畢竟這是生死一瞬的事,在當天晚上我都有想過要不要找人陪我睡一晚,

免得我真的有內傷,會來不及送醫。

 

家裡接二連三的發生好多事(不是好的那一塊),

這次的事故,除了同事就只有佳君同學跟阿肥知道,

連我弟都沒說。

(也要謝謝阿肥願意被我逼來陪我處理當晚的事情)

(還有佳君小姐在我放颱風假的上午,硬是帶我去廟裡拜拜安一下心)

 

本來,今天下午要跟小瓊子出去再順便跟她說,

但她臨時有事就取消了,如果她看到這篇文,應該會打電話來吠我,

這麼嚴重的事居然沒有跟她說。

(不知道她會不會懊惱應該無論如何也要跟我見面)

 

嗯,這次的事情,我只有兩個感想,

第一,一定要記得繫安全帶,

第二,除了強制險外,一定要再保加重跟財損,

因為強制險不會付錢幫忙修車的,而且汽車維修無敵貴,

我有考慮每年都來保車險,不怕一萬,只怕萬一啊。

 

然後,因為這件事,我成了舉債一族(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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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